一、支持重点
本次联合技术攻关项目围绕“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重点支持以下七个方面的联合技术攻关及研发。
(一)软件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围绕软件信息服务与人工智能领域,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软件系统开发、人工智能、区块链、类脑智能等技术方向实施研发与创新应用。
(二)新型电子信息技术。聚焦集成电路、高端芯片等重点产业技术方向,重点支持光电集成器件、激光光电信息、集成电路芯片产业集群发展。
(三)生物医药技术。支持病毒试剂检测、精准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等生命健康领域成果研发及产业化落地。
(四)新能源与节能降碳技术。围绕清洁能源和碳减排,支持新能源汽车、氢能与储能、空气净化、生态环保等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
(五)高端智能装备技术。聚焦智能电网、仿生机器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方向,鼓励拉长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推动智能制造产业链集群协同发展。
(六)新材料技术。支持实施第三代半导体原材料、先进功能材料、生物降解材料、特钢材料等核心设备及新材料物理研究、设计加工、试验评价等。
(七)其他。支持智慧农业、未来食品制造、安全生产等其他符合南京市产业及战略需求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广。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运营实体,产业链骨干企业应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鼓励高校院所参与项目申报。
2. 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2021年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全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产业链骨干企业(合作单位)应有良好的产业化条件,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 申报单位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参加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情况季度监测,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4. 同一申报单位不得将相同研发内容重复申报市财政资助项目(含在研和结题项目)。有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有在研项目的单位,在项目结题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类型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 项目为新型研发机构牵头,联合产业链骨干企业实施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新型研发机构与产业链骨干企业已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应完整覆盖联合攻关项目实施期。已获得产业链骨干企业实际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2. 项目须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和经济目标,符合南京市的产业及发展战略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能够为南京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产业化经济效益主要应在产业链骨干企业(合作单位)实现。研发任务、创新和经济目标将作为项目合同的重要依据,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客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3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生物医药类项目实施期限可适当延长),单个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原则上项目总投资额应不低于本次申报财政经费补助的两倍,其中产业链骨干企业(合作单位)总投入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30%。
4.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