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 3.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4.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5.有较强的科研团队和管理机构,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认定为市级工程研究中心。
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我市2022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启动 http://fgw.nanjing.gov.cn/njsfzhggwyh/202206/t20220601_3434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