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围绕美丽宜居城市、安全韧性城市、新基建、城市更新、碳中和研究、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慧建筑、绿色建材、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传统建筑保护、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信息化、智慧管理等内容进行申报。经研究,“既有建筑维修改造设计质量管理和技术研究”作为本年度重点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分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对我市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指令性计划项目应有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预期效益。
2、申报项目应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3、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并有一定的经费保障,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
4、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同一负责人限报1项指令性计划项目。
5、申报重点研究项目的单位应在施工图质量管理、既有建筑加固改造设计方面有一定经验,具备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齐全的技术人才队伍;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省级以上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