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科研设施预研建设
重点围绕环境科学、能源科学领域,预研建设土壤碳汇减排模拟系统设施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化利用科研设施,为能源科学突破和节能减排技术变革提供支撑。积极创建国家重大科研设施(平台)。
实施方式:采用择优组织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整合相关科技力量,提出建设方案,经同行专家论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围绕能源转型和节能减排,重点在太阳能光伏、特种钢等领域,以市场为导向,跨区域、跨领域整合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行业骨干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资源,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实施方式:采用择优组织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2020年版)》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整合相关科技力量,提出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三)重组重点实验室
重点围绕前沿能源技术、固碳负碳技术、工业节能减排、低碳建筑等领域,开展重组重点实验室建设试点,强化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原始创新、增强源头供给。
申报条件:牵头申报单位可以是高校院所,也可以是领军企业,应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基础、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团队。企业牵头的,申请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研发服务型企业年服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拥有本领域3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重组重点实验室建设须围绕国家和我省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紧迫性、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和做实做优做强的要求提出重组建设方案,建设期内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建成人财物独立的建制化机构(部门),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固定研发人员规模不少于100人。优先支持地方和园区依托本领优势科研力量,跨部门、跨单位整合组建实体化的重点实验室。
实施方式:高校牵头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由高校审查推荐,其他单位申报的由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申报8项。
(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重点围绕绿色制造、循环经济等,支持国内外著名高校院所等战略科技力量与地方共建,以院士等知名专家及其团队为核心,研发领域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具备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能力的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条件:申请的新型研发机构须在2016年8月16日之后在我省注册,以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为主导业务,投资规模较大,并已实质性运行。
实施方式:由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并择优推荐。
(五)公共平台建设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江苏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研究,依托省内综合优势较强的单位,定向建设“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