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项目

  • 信息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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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申报条件

申报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单位应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有专门团队和工作人员指导实习者或志愿者从事知识产权实践活动和技能培训。
2.有可供实践的实体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有较齐全的实践设施及相关设备等。
3.制定有明确可行的实践规划,设计合理的实践流程。
4.能主动接纳一定数量的在校大学生、志愿者或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人员到其实践场所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实践活动,并为实践人员提供必备的办公条件。
5.在市内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影响力,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较高的管理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工作有特色。

支持力度

待定。

申报材料

南京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项目,按材料清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的通知  http://amr.nanjing.gov.cn/gkml/202107/t20210713_3035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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