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②申报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强,具有相应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研发成果,以及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高,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③企业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税收增幅超过20%,净增税收排名全市集成电路企业前5位。 ④本次申报可先提供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和2018年1月1日-7月31日财务数据,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务必于2019年3月31日前主动提交补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企业将对其补贴予以取消。 ⑤企业根据2018年1月1日-7月31日实际运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科学、合理预测全年相关数据。
待定
申报指南待发布
关于2019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http://jxw.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1810/t20181021_483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