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补助

  • 信息来源: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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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①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
②项目申报单位制定的标准为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内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且已于2018年实施。
③项目申报单位为标准的主导制定或实质性参与单位。
④项目申报单位制定的国际、国家标准在我市“4+4+1”产业内取得较强指导性成果,对行业发展具有标志性、带动性提升作用。

支持力度

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①《新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项目补助申请表》。
②重点行业国际、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自评报告。
③项目申报单位制定、并已于2018年实施的国际、国家标准复印件。
④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⑥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来源

关于2019年南京市创新名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http://jxw.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1810/t20181019_1215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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