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承担体育教学、群体及代表队训练工作。
1、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2、年龄:1990年7月1日以后 3、体育美育相关专业; 4、工作能力要求:本专项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或专业能力所具备条件相当于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具有丰富的教学及训练实践经验;能够承担至少两项体育课程教学工作;能够胜任学生代表队(普通学生或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工作;具有教学研究能力,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多者优先考虑; 5、获得过奥运冠军、世界冠军者优先考虑; 6、具有博士学历者优先考虑,并可降低运动员等级标准至二级运动员标准; 7、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领导力潜质者优先考虑; 8、具有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担任过国家重大文体活动负责人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