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担海洋法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 申请和承担国家、部委等各级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接受过完整的法学教育,具有国际法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卓越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果在同年龄段学者中处于领先位置,具有开展海洋法前沿研究方向带头人潜质的优秀人才;或者已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研究成果的学术带头人; 能胜任相关专业课教学,具有英语授课能力; 申请助理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长聘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请教授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