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双创平台类项目补助

  • 信息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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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在南京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广告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经营状况良好且无失信、违法等记录。
2、申报广告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企业需2020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且2018-2020年度营业收入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近三个会计年度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2.5%(含)以上,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在体制机制、产业融合、产品研发、科技应用、传播推广、运营模式、文化传承、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价值和带动作用。
3、申报创业孵化器企业要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备发展广告产业的良好软硬件环境。其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配备孵化资金300万元以上,2020年至今在孵广告企业不少于15家。
4、申报广告业研发基地的企业需在广告领域围绕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持续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2018-2020年平均研发投入占年度收入的30%以上,研发人员应占企业总人数20%以上,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技术不少于2个。

支持力度

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1.《南京市广告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申报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认定文件等);
3.申报单位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
4.项目可行性报告(含申报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计划、投资估算及自有资金筹措使用情况说明);
5.《项目实施承诺书》(附件2);
6.其他。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申报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告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http://amr.nanjing.gov.cn/gkml/202107/t20210713_3035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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