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 (三)申报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上云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附件1)。 (四)申报范围。本批次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只针对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五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待定。
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信息填报,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http://jxw.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109/t20210916_3133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