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提升项目

  • 信息来源: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首页 >  创业政策 >  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
1、在南京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30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5、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支持条件
2、项目总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软件、系统集成、检验检测、专利等其他投入。
5、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启动的在建项目,须在2022年底前建设完成。

支持力度

按项目建设绩效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补。

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需要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项目,提供的审计报告应附有二维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五)线上系统中明确须上传的其他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和监管平台。

申报来源

关于2021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jxw.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109/t20210924_3141114.html

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