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条件: 1.在南京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4.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一)重点支持 重点支持技术模式创新、发展基础较好、资源整合显著的互联网平台经济项目建设。 (二)申报要求 各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申报。另外,项目还应满足: 1.平台须2020年12月31日前上线运营。 2.提供平台运营(建设)必要的许可或牌照。 3.提供707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平台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项目7070年度投资额、发展远景以及带来的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考量,给予一定比例扶持。
南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书。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的通知 http://fgw.nanjing.gov.cn/njsfzhggwyh/202009/t20200915_2406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