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加快师资队伍国际化步伐,根据国家外籍专家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南京大学外籍教师聘用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发挥外籍教师在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多元校园文化。
申报条件
●具有外国国籍、应聘我校教师岗位,且与学校签订工作聘用合同
●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备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支持政策
(1)基本年薪18万起,最高可达55万。特别优秀人员年薪标准可与学校面议,另行确定年薪标准。
(2)提供工作启动经费。理工医科类资助金额50万起,最高可达150万;人文社科类资助金额10万起,最高可达50万。
(3)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优惠购房待遇或优厚住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00万)。
(4)可享受每年一次回国探亲费报销。
(5)子女可享受在宁就读学费报销。
(6)学校按规定为A类外籍教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