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介绍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的目标愿景和战略路径,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并培养一批符合学科发展要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青年人才,造就一支担当学校未来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在试行“百人计划”的基础上,2020年7月1日起,学校全面实施“新百人计划”。
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
(2)科学研究取得突出业绩,具有发展潜力,属于国际科学前沿、主流及未来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具有国际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副教授相当学术水平,原则上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显著高于所在学科特聘研究员的聘任标准;
(3)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风严谨,恪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对浙江大学文化和价值观高度认同;
(4)所从事研究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岗位待遇
(1)“百人计划”研究员分为两类岗位,引进前已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教职经历或为“四青”人才(含通过函评者)的,可聘在第一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为五级;其他人员可聘在第二类,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为六级;
(2)“百人计划”研究员原则上聘期为6年,已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教职经历的,聘期可为3年或6年。“百人计划”研究员的职业发展通道为长聘副教授、长聘教授;
(3)聘期内学校对“百人计划”研究员实行年薪制(含工资、住房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等),学校提供基本薪酬,学院(系)、单位可利用自主经费配套一定的薪酬;
(4)学校和学院(系)、单位为“百人计划”研究员提供科研支持经费,为不同类别人员提供的科研支持经费适当体现出差异性;
(5)预聘期内可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不租住学校公寓的,年薪适当提高。学校积极为通过长聘教职评审的“百人计划”研究员按相关政策参加住房申购创造条件;
(6)“百人计划”研究员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第一类人员前三年平均每年不少于一个博士研究生名额;第二类人员的招生名额由所在学院(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7)其他支持:聘任为“百人计划”研究员;提供良好的办公实验空间;提供一次性搬迁费;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积极推荐并协助申报国家、省部级青年人才人才计划或项目,如入选可相应享受国家和浙江省提供的相应补助、奖励及经费支持等。